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按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省来省就业若干措施》(黑人社发〔2024〕1号)中“深入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学毕业生招聘计划”和《关于推动“满编运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通知》(黑卫基层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招聘医学毕业生共计8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等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报名时需学校出具如期毕业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以及其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7日
(二)报名地点:虎林市卫生健康局5楼人事股。
一经录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
六、纪律要求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七、监督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电话:0467-5891211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虎林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度虎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