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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300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7-02 03:12:17 |  访问:34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根据长沙市城乡灾害事故防控需要,为全面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我市共计招聘战斗员300名(驾驶员暂不招聘)。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基层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备战等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长沙市消防救援队伍;

4.年满18至25周岁(1998年8月1日—2006年7月31日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7周岁(1996年8月1日—2006年7月31日出生);

5.身高162cm及以上;

6.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8.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临床、护理、消防、汽修、电工、新闻宣传、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或具有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等特长(取得国家级二级运动员证及以上)和取得无人机操作员证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不得招聘的范围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及其他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不符合消防救援形象的情形)、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三、报名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长沙智慧消防网(www.cszhxf119.com)、长沙人才网(www.cshr.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11时至7月31日12时。

报名流程:报考人员点击进入“长沙市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登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招聘系统”,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注册,注册信息不得修改,请务必确保身份证和手机号码准确性。报考人员凭注册账号登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招聘系统”,查询招聘进度,打印各个环节所需资料。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基本条件、报名信息不完整、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清晰的,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通过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网上初审通过或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网上报名期间,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请及时查看“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招聘系统”的招聘进度。报考人员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现场资格复审要求的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8月1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沙市开福区学堂园路156号)

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名系统单张纸双面打印的《长沙市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报名系统双面打印的《长沙市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填写完整并盖章签字;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高中、中专、职高学历无法认证的应提交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技校学历无法认证的须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无学历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无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无毕业证原件的,均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现场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将对学历进行复审,如有学历造假,将取消报考资格。学历证明查询网址见附件5;

(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打印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日期前5天及以内均可);

(7)退役军人可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可提供退出审批表复印件和原单位政治部门及以上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9)在职或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提交支队级政治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在职或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提供以上(7)、(8)、(9)条所需要的资料。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须在《长沙市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由本人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7:30时,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政审),并贯穿在职期间全过程。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登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和《健康承诺书》(附件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5日-9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招聘系统”公示的各环节考试公告,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四个项目,1000米跑(分、秒)为必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和俯卧撑(次/2分钟)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秒)和100米跑(秒)两项任选一项、原地跳高(厘米)和立定跳远(米)两项任选一项。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确定体能测试项目,现场体能测试根据报名表上的项目进行,报考人员须自带运动服、运动鞋完成必考和自选项目,任意一项测试无有效成绩的均不参与排名,请在报名时谨慎选择,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2024年)》(附件1);

3.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

4.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因体能测试强度较大,气温相对炎热,对身体素质要求较高,如本人患有心脏疾病、高血压、眩晕症、习惯性脱臼、骨折病史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或有过度饮酒、服用其他易导致精神波动的药物习惯的,禁止参加此次体能测试。

(二)心理测试

1.内容: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

2.标准: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被评判为“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3.测试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

4.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如因天气等其他因素影响,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时间需调整时,网上另行通知。请自行在“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招聘系统”查看考试具体安排。

六、体检

通过体能和心理测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2的比例进入体检。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8月17日自行在“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招聘系统”查询结果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如遇通过体检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2.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3.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身高要求为162CM及以上;

4.费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时间如有调整,网上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疾病、伤病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公示、聘用与补录

根据现场资格复审结果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招聘系统”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参加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

因集训未报到或集训期间离职以及政治考核复核不合格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导致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根据实际需要在集训1个月内按照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体检补录。

八、相关待遇

1.执勤岗位战斗员月收入待遇约为7000元以上(含工资、伙食、服装费、“五险一金”等),发放各类奖励经费,培训期间统一发放培训津贴;

2.曾经在部队服役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按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

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

4.择优选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消防站管理和技术岗位,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200元-2000元不等);

5.正式聘用人员在职期间,遇有国家消防员招聘时,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政策,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放宽招聘年龄(具体要求以当年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简章为准);

6.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聘用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7.正式聘用人员实行“三班两运转”执勤模式,即上班两周休息一周,也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采取灵活休假模式;

8.入职满6年的已婚队员,且夫妻双方在长沙地区无房的,可申请居住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公寓保障用房;

9.入职期间,家庭特别困难的优秀专职队员,可参照行政编消防员标准申报爱心优抚基金;

10.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在长沙凭证件可享受公交、地铁免费乘坐和景区游览门票优惠政策(其他省份出台了相应政策的也可享受);

11.加入工会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享受会员福利待遇;

12.聘用人员与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关于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意见》(长人社发〔2020〕32号文件)执行,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存在“绿色通道”“内部指标”“消防关系”等特殊情况。如有任何中介机构以代招、培训等名义代理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的均为虚假信息。请所有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具体详见《关于长沙市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声明》(附件4)。

十、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食宿费等费用。

(二)请报考人员通过长沙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沙智慧消防网(www.cszhxf119.com)、长沙人才网(www.cshr.cn)登录“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人员招聘系统”,及时关注掌握此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同时,请报考人员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讯畅通。

(三)公示聘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三年内的报名资格;对2021年6月30日后无故离职的,取消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资格。

(四)入职培训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

1.个人申请离职的;

2.违反培训规章制度的;

3.结业考核鉴定为不合格的;

4.入职培训期间凡是发现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聘用后发现报考人员隐瞒既往病史的以及个人身体出现隐性、慢性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或提供虚假入职资料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我单位有权在知晓相关真实情况后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

0731-82686151、82686174

2.监督电话(仅接受举报、投诉):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907930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督察处

0731-82686156

以上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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